2020年绍兴市柯桥区新教师公开招考面试、幼儿教育(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教师)技能测试办法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29]
2020年新教师公开招考面试、幼儿教育(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教师)技能测试办法公告.doc
绍兴市柯桥区教育体育局
〔2020新教师招考〕公告26号
2020年新教师公开招考面试、幼儿教育(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教师)技能测试办法公告
按照《绍兴市柯桥区教体系统2020年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三)》精神,以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为目的,确保新招聘教师质量,特制订我区2020年新教师公开招考面试以及幼儿教育(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教师)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关于面试办法
(一)面试时间、地点
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于2020年7月11日(周六)8:00前至柯桥区职业教育中心(安华路371号)报到,9:00开始面试,其中报考幼儿教育(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教师)的考生必须先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完成后接着参加面试。
(二)面试对象
根据《绍兴市柯桥区教体系统2020年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三)》规定,各招考岗位以考生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岗位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三)面试内容(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采用结构化面试,通过粉笔字板书、根据给定的教育教学相关背景资料(不分学科)回答2个问题,主要考察应聘者粉笔板书、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工作计划能力和实际处事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生现场粉笔字板书和答题(含思考)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生面试原始成绩达到合格分(60分)方可取得体检、考察资格。
(四)实施办法
1.报考相同岗位的考生面试编在同一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同一组中有不同岗位的,先抽岗位(学科)号。其中,小学语文、小学低段包班及幼儿教育(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教师)考生较多,分组抽签等实施办法详见第5点。
2.考官实行属地回避、异地执考。每个试场设考官5人,取平均分作为考试面试成绩。
3. 第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参加下一位考生的面试旁听,旁听结束后,离开面试室。以此类推。
4.评委第一次综合平衡打分在三位考生面试结束时进行,平衡打分结束后,前两位考生逐一进入面试室,由主考官分别告知其面试成绩。第三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在其旁听第四位考生面试后,由主考官告知其本人。以此类推。
5.小学语文、小学低段包班岗位的考生各抽签平分成两组进行面试。对于每位考生的成绩(面试后已告知考生)通过以下办法调整:先计算两组的平均分A1(第一组)、A2(第二组),再计算两组平均分的平均值(总平均分)A=(A1+A2)/2,然后计算总平均分与各组平均分的差(调整值)B1=A-A1,B2=A-A2(精确到0.001,保留正、负号),每位考生的最终成绩为考生已知成绩加上各组的上述调整值(第一组+B1,第二组+B2)。相关调整值在成绩公告中公布。
幼儿教育(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教师)岗位的考生抽签平分成三组进行面试。对于每位考生的成绩(面试后已告知考生)通过以下办法调整:先计算三组的平均分A1(第一组)、A2(第二组)、A3(第三组),再计算三组平均分的平均值(总平均分)A=(A1+A2+A3)/3,然后计算总平均分与各组平均分的差(调整值)B1=A-A1,B2=A-A2,B3=A-A3(精确到0.001,保留正、负号),每位考生的最终成绩为考生已知成绩加上各组的上述调整值(第一组+B1,第二组+B2,第三组+B3)。相关调整值在成绩公告中公布。
6.具体试题与评分规则由被邀执考单位提供。
二、关于幼儿教育(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教师)专业技能测试办法
(一)测试内容(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1.美工(满分30分):内容为命题简笔画,全体考生集中,独立创作。组织方提供四开铅画纸、油画棒(12色)、水彩笔(12色)。考试时间30分钟;
2.视唱弹琴(满分40分):由组织方提供视唱曲谱,考生抽取曲谱一份,边唱边用钢琴伴奏。组织方提供钢琴一架,限3分钟内完成;
3.舞蹈(满分30分):根据规定主题,自编舞蹈动作,节奏自控(无伴奏音乐),限时2分钟以内完成。
(二)实施办法
1.考生8:20前报到,8:30开始在指定候试室抽取顺序号,9:00开始美工测试,完毕后参加其余技能测试;
2.视唱弹琴与舞蹈测试准备时间为5分钟;
3.技能测试评分设考官5人,取平均分;
4. 幼儿教育(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教师)岗位技能测试抽签办法及技能测试成绩调整办法同面试,考生技能测试原始成绩及相关调整值在成绩公告中公布;
5.具体的测试试题和评分规则由被邀执考单位提供。
三、有关注意事项
1.为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面试考生须符合绍兴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要求参加考试,并在考前务必提前下载《面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1),做好晨起体温自测,并将自测结果及其它信息填入报告表,于7月11日早上进入考点时上交给负责测温、绍兴健康码检查的相关工作人员。
2.对于下列两类人员:(1)自2020年5月30日以来存在“来自境外和湖北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及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揭阳市、吉林省、北京市等重点地区或途经重点地区来绍兴”情况的考生;(2)自2020年6月11日以来存在从浙江省外来绍兴的考生。务必要求于7月9日前将个人旅居情况和核酸检测情况用短信详细报告柯桥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短信请发送手机号:13575509961、15906855750。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追究相应责任。
3. 考生在进入考点及考点内非面试时段须佩戴口罩(口罩自备)但不得妨碍身份识别和验证,要求有序排队,避免相互聚集。考生面试时不佩戴口罩。
4.考试当天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如上午未能完成面试的,中餐由组织方进行送餐管理。
5.考生须提前考虑出行方式和出行路线,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有随行车辆,请服从交通指挥,不得驶入考点,不得在考点学校门口的安华路上掉头,不得在安华路主路上停车泊位,陪同人员一律在考点外止步。
6.考生务必于7月11日8:00前到达考点(为防交通拥堵,请把握好时间),凭准考证(同笔试)和身份证方可进入。8:20考生停止进入考点检录处,未按时到达考点检录处的作自动放弃面试﹝幼儿教育(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教师)技能测试﹞资格处理。
7.考生进入考点后一律在候试室抽签前上缴通讯工具(含移动电子设备),在本人考试全部结束后至学校西校门传达室领取,并立即离开考点。考试期间严禁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8.考生在候试室指定地点(具体安排详见考点现场公告)就座,不得高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等候期间进出候试室须凭面试顺序号签条并经管理人员同意。
9. 幼儿教育(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教师)考生须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考生参加完技能测试后,由工作人员逐一引导至面试候试室等候面试,未经工作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走动或离开候试场地,不服从纪律的视作违纪处理。
10. 幼儿教育(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教师)考生于8:30在简笔画候试室(详见考点公告)先抽取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顺序号,9:00准时组织技能测试。其余学科考生于8:30起在工作人员组织下在相关候试室(见考点公告)抽取面试顺序号,9:00起首位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开始面试,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若考生8:30前尚未到达候试室抽取面试(幼儿技能测试)顺序号的,取消面试(幼儿技能测试)资格。
11.考生进入面试室前需将随身物品存放在场地外指定位置,所需笔和纸张由工作人员提供,不得携带除顺序号抽签纸以外的任何资料,不得在面试试题卷上书写涂画,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官及工作人员等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面试结束后不得将试题卷、草稿纸等带离试场。
12. 考生自己面试结束后,须参加下一位考生的面试旁听,旁听结束并在当场听取自己的面试成绩后,方能离开面试室。
附件:
1.面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2.考场规则
柯桥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29日
附件1:
2020年柯桥区新教师招考面试考生
健康状况报告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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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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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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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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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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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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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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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认真阅读《2020年新教师公开招考面试、幼儿教育(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教师)技能测试办法公告》(〔2020新教师招考〕公告26号)中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漏报、瞒报、谎报“自2020年5月30日以来从境外和湖北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及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揭阳市、吉林省、北京市等重点地区或途经重点地区来绍兴”及“自2020年6月11日以来从浙江省外来绍兴”的情况,符合参加面试的相关健康要求: 2020年7月11日本人晨起自测体温为 ℃,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绍兴地区健康码显示为:□绿码 □红码 □黄码 □橙码。 以上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若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考生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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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考 场 规 则
1. 考生务必于7月11日8:00前到达考点,凭准考证(同笔试)和身份证方可进入。8:20考生停止进入考点检录处,未按时到达考点检录处的作自动放弃面试﹝幼儿教育(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教师)技能测试﹞资格处理。
2.考生进入考点后,严禁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所有通讯工具(含电子移动设备)应在抽签前自觉交由组织方代管,于面试结束后至考点西校门传达室领取。考生8:30前尚未到达指定抽签地点抽取面试、幼儿教育(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教师)顺序号的,取消面试、幼儿教育(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教师)资格。
3.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后,按照现场公告安排,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对应学科组候试室(详见考点现场公告)。其中,幼儿教育(含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教师)考生共用一个技能测试及面试顺序号(注意保管)。考生面试顺序抽签工作时间详见考点公告。
4.考生在候试室指定地点就座,不得高声喧哗。等候期间进出候试室须凭顺序号签条并经管理人员同意。
5.考生进入面试室前需将随身物品存放在场地外指定位置;面试室准备时所需的笔和纸张由工作人员提供,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不得在试卷上书写涂画,面试结束后不得将试题带离考场。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官、旁听员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考生旁听须遵守旁听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面试考生进行干扰。
7.考生如上午未能完成面试的,中餐由组织方提供,一律在候试室用餐。
8.考生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确有要事需与外间联系,应由工作人员代为联系转达。
9.考生面试结束,应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按指定路线离开考场区域,在领取收存的私人物品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10.考生如有违反上述考场规则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考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