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迟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公告》精神,经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面向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锡人社事招公告核〔2019〕49号)中关于考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条件要求调整为:

考生须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未取得但须承诺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特此公告。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