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补充公告
日期:2019-10-16
《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 简章》公布后,有部分考生咨询2020年应届毕业生认定问 题,现补充公告如下:
近期2020年国家公务员报考政策明确,国家统一招生 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 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 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 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 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因此,符合 上述政策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按2020年 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和现场报名资格 审核时都必须提供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