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台市教育系统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13
根据我市城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农村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公开选调103名教师,充实城区部分学校教师队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市农村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不含现在城区学校借用人员)进行公开选调,根据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教师。
二、选调学校及岗位
详见附件1《东台市教育系统2019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三、选调条件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胜任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身体健康;
2、须持有本学段或高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须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5、须已在我市农村公办学校工作满3年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到我市农村公办学校参加工作,研究生毕业的可放宽至2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2016年经公开招聘录用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可为不定等等次)。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胜任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身体健康;
2、须为2013年后(含2013年)经我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录用的农村幼儿园岗位教师;
3、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须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6、须已在我市公办学校工作满2年以上(2017年8月31日前到我市公办学校参加工作),且近2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2017年经公开招聘录用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可为不定等等次)。
四、选调办法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东台市教育局806室。
联系电话:85212748,85100511。
报名所须材料:
①东台市教育系统2019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粘贴于报名表相应位置);
⑥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核。
市教育局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3、组织考试。
根据报考岗位,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分岗位进行,设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8月19日,准考证领取地点:东台市教育局806室。
4、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幼儿园教师选调采取选岗形式,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分数相同的,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如因本人弃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5、考察。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方面的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6、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以及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查实确有不符合选调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同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幼儿园教师岗位进行选岗,选岗后不再进行递补。
7、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聘用由选调后的学校根据现有岗位状况结合本校岗位聘用办法聘用。选调人员中,取得乡村高级教师职称且在乡村教师岗位上评聘不满5年的,应重新评聘。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85212748,85100511 。
监督电话:85226544。
附件:
附件1:2019年东台市教育系统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xlsx
/file/upload/201908/14/170105361.xlsx
附件2:2019年东台市教育系统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
/file/upload/201908/14/170122721.doc
东台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