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引徐州市睢宁籍在外任教教师回睢工作的35人公告
日期:2019-08-09 22:17
为补充师资缺口,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引进高素质人才,畅通睢宁籍外地工作教师回睢工作渠道,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流动管理的意见》(睢政发〔2017〕59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睢宁县实际,特制定2019年睢宁籍在外任教教师招引工作方案:
一、招引数量和职位
本次计划招引35人,以合格分为基准,超过合格分达35人以上的,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招引,超过合格分未达35人的,按实际超过合格分人数招引。招引教师安排至岚山镇中心小学(5人)、姚集镇中心小学(5人)、李集镇中心小学(25人)。按照岗位管理规定,无相应岗位须降低岗位等级聘任。
二、招引范围
1.睢宁籍在外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
2.睢宁籍人员直系亲属为外地在编在岗教师;
3.睢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为外地在编在岗教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原则;
3.坚持编制管理、岗位管理、资格准入原则。
四、招引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
2.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急需人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有3年及以上中小学任教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见习期年度考核符合规定);
6.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教育教学任务;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不符合招引条件。
五、招引程序
(一)报名
登记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2019年睢宁籍在外任教教师招引登记表》,持毕业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招引条件的材料原件(各类证书或证件均需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在编证明、《2019年睢宁籍在外任教教师招引登记表》于8月15日18:00前到睢宁县教育局一楼教师工作科(睢宁县教师发展中心院内)办理登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登记或登记后不能按时商调个人档案及人事编制、工资、社保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
8月16日,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安排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登记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面试定于8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通过试讲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70分。试讲方式为模拟课堂,主要考察教师备课、讲课、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模拟课堂指定我县目前小学统一使用教材,抽签决定模拟课堂先后顺序。
(四)体检和政审
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核拟招引人员的档案材料。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招引人员放弃资格等出现缺额时,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招引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要求
招引工作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坚持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招引人员如提供的材料失实,取消其招引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人事考试、招引活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睢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登记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516—80376836(县教育局)
0516—8830780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16—67031961(县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0516—67031901(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0516—80376835(县教育局)
附件: 附件(2019年睢宁籍在外任教教师招引登记表)(1).xls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睢宁县教育局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