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体检须知
公开日期 2019-08-02
各位考生:
2019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体检将于2019年8月6日进行,请拟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体检费用(具体数额以医院收取为准)于8月6日上午5:50前在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翔宇中道150号)停车场入口处集中,迟到10分钟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9年8月2日
附:
参加体检人员须知
(1)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2)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慎服相关药品。
(3)参检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在带队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配合医生检查所有项目。
(4)参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请交带队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携带通讯工具者,无论是否使用均以作弊论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果视为不合格。
(5)参检人员不得向体检医生透露姓名、工作单位和报考职位等信息,否则,体检结果视为不合格。
(6)参检人员可对体检组织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有不规范操作或徇私舞弊行为,须当场如实向监督人员反应。参检人员之间也可加强互相监督。
(7)实验室有关项目(尿常规、血常规、血生化)可以改日复检一次,其它项目如血压、视力等项目均当场复检,复检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8)体检医院负责接受被体检者的咨询并负责对体检结果进行解释。
(9)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或当天提供相应材料:①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②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③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④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