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省南通市定向师范生(如东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8日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制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和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9〕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19年录取的省定向师范生与我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就业协议书》签订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9年8月9日下午3∶00。
(二)地点:县教育体育局(掘港镇黄海西路88号,县实验中学对面)一楼会议室。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签订协议书的,请提前与我局人事与师资科联系落实签订时间。联系电话:84512932,联系人:陈科长。
二、相关事项
(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时,定向师范生本人必须到场。签订时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和2019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定向师范生本人未满18周岁的(2001年8月以后出生),请法定监护人一同到场。
(二)省定向师范生《定向就业协议书》由我局根据苏教师〔2016〕4号文件规定印制。
(三)《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我局留存两份,定向师范生本人留存一份,另一份由定向师范生本人到大学报到时缴学校留存。
特此公告。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