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8 18:45:59
鉴于部分考生对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教育局于11月20日发布的《2018年冬季江苏省启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资格复审环节的要求不够理解、电话咨询较多的情况,现就本次公告中考生咨询较多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第④点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明确如下: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请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根据公告第五点“公示、择校和聘用”的要求,请在办理聘用时(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启东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