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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无锡市惠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A、B、C、D)资格复审等事项的公告

2018-03-13 浏览次数:422


 日期:2018年03月12日

根据《2018年无锡市惠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对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取得加试资格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现将复审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

㈠复审对象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A、B、C、D(代码为3053、3054、3058、3059)且已取得加试资格的考生。

㈡复审时间、地点

1、复审时间:2018年3月14日(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逾期未到现场复审者作自动放弃处理,空缺岗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复审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一楼会议室(无锡市惠山区堰桥文惠路18号)。

㈢复审材料要求

1:幼儿园教师岗位A、B(3053、3054)

需递交一份《2018年无锡市惠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复核信息表1》(见附件1,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和下表中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毕业时间

身份证

户口薄

就业推荐表

毕业证书

普通话等级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

备注

2018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毕业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2018届专科毕业 生

 

 

 

2016、2017年毕业生

 

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注:若普通话未取得等级证书,可提供网上下载的成绩单

2017、2018届国(境)外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材料。

2:幼儿园教师岗位C、D(3058、3059)

递交一份《2018年无锡市惠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复核信息表2》(见附件2,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并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学校和考生签订的合同或有效任教证明,缴纳社保证明。在民办学校任教的考生须提供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请报名者本人到资格复审现场签字确认。

二、加试时间、地点、内容

幼儿园教师岗位加试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内容详见无锡教育信息网。

 

附件:

1、2018年无锡市惠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复核信息表1(A、B岗位)

2、2018年无锡市惠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复核信息表2(C、D岗位)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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