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18-08-09]
为全面落实深化开发区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推进共建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现就缺岗岗位面向全区公开选聘教师,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校教育实际,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统筹协调,整体融合,形成合力。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岗位
选聘学科教师6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2人,历史1人,体育1人。
三、选聘范围
全区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四、选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精神,团结协作,身心健康。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市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市基本功、优质课一等奖以上等专业能力突出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非全日制本科。
五、选聘办法
(一)以适岗评价(70)和面试(3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
(二)实行“一票否决”制。凡近3年受到纪律处分、师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三率考核在后30的,实行“一票否决”。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自发布方案日起,3日内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由申请人将报名材料统一交于所在学校,由所在学校统一审核,同意后将报名材料统一交到新海实验中学开发区校区,联系人:蔡老师13611558662,金老师15950747253。
3.对于报考被录用后的原单位的岗位缺员,区教育局予以补充新招聘教师。
4.提交材料:
(1)教师个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①报名表②身份证③学历、教师资格、职称等复印件④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依据实岗评价细则按顺序简装成册)。
(2)报名教师所在单位提交的材料:本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以上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于8月11日统一交于选聘单位。
(二)适岗评价(满分100分,占比70)
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依据适岗评价细则进行量化考评,具体评价项目及评价标准见附件。
(三)面试(满分100分,占比30)
采取演课、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演课80分,答辩20分,合格线60分)。
(四)考察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视考察情况决定是否录用。
七、相关说明
1.适岗评价的各种材料日期截止到2018年6月。
2.不在教学一线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新海实验中学开发区校区缺岗教师选聘适岗评价量化评分表
附件2:报名表
新海实验中学开发区校区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