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06-15 03:57
按照《2018年沛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击剑教练员岗位代码21、幼儿教师岗位代码55除外),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资格复审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为:高中语文教师(岗位代码01),高中英语教师(岗位代码03),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代码51),特教教师(岗位代码52),初中英语教师(岗位代码12、13),小学语文教师(岗位代码23、24、25、26、27、28、29、30、31、32),小学数学教师(岗位代码33、34、35、36、37、38、39)岗位的考生,其余岗位考生参加第二批资格复审。
第一批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8年6月21-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第二批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8年6月25-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沛县教师发展中心二楼汉杰厅(新沛高中南门西50米)。考生务必准时参加,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1)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2)往届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须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大专学历及非全日制学历应聘者不需提供学位证(下同);(3)应聘武术、击剑教练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运动员证书,同时省级及以上专业队退役运动员还须提供体育部门批准入队、退队证明,解放军队退役运动员还须提供进入专业队的入伍通知书、退役证明;(4)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代码55)的沛县籍免费幼儿男师范生,还须提供培养就业协议书和相关证明。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后续环节的资格。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并携带参加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和我们联系。笔试成绩名次接近资格复审的考生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0516-68867373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