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6-15
各位考生:根据《2018年仪征市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现就拟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考察采取查阅考生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了解以及与考生本人进行面谈等方式进行。
考察对象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或学校鉴定等材料(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勤廉自律等情况进行鉴定,加盖公章)。(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待业半年以上的由本人所在社区出具;未足半年的由原单位出具)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证明)。(派出所如需要考察单位开证明,请到仪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来开证明)
3、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协议书原件、报到证原件等材料。
4、个人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
5、填写《2018年仪征市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考察表》《2018年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资格核准表》中的个人有关信息。
所有考察对象请及时将上述材料准备好,待考察时交予考察组,考察过程中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其他事宜请各考察对象及时关注仪征教育局网站发布的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仪征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