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4 10:50:47
在2018年常州市新北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过程中,部分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根据《2018年常州市新北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有关规定,拟在我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同岗位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岗位和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信息见附件。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3月15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地点:新北区衡山路8号新北区政府512办公室;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519-85177992 0519-85127371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1、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推迟至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资格复审时现场填写承诺书)。
2、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的,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推迟至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资格复审时现场填写承诺书)。初中语文02岗、初中英语02岗、初中物理02岗考生另需提供相应的中小学二级教师以上职称证书、3年及以上相应学科和学段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初中数学02岗另需提供中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初中英语、高中英语考生需提供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小学英语考生需提供英语专业四级或以上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推迟至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资格复审时现场填写承诺书。
4.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3月14日
上网 常州市新北区2018年教师招聘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