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促进邳州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招引专业化教育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20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邳州市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z.gov.cn)、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pzjiaoyubao)发布,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邳州市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4月23日至2007年4月28日之间出生)。
6. 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其中,能够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15日;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②《岗位表》中“专业”条件由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③《岗位表》中基层服务项目志愿者和服义务兵人员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7. 教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需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段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不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相应学段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准考证或教师资格免试认定证明,须于2025年8月15日前提供签发日期为2025年8月15日前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按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9.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 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10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⑤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邳州市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网站(http://pzgh.djwenhua.top)。
1.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4月23日9:00-4月28日16:00;
2. 资格初审:2025年4月23日9:00-4月29日16:00;
3. 陈述和申辩:2025年4月23日9:00-4月30日12: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4月23日9:00-4月30日16:00;
5. 缴费确认:2025年4月23日9:00-4月30日20:00。
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二)网上确认
1. 邳州市教育局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邳州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2. 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联系邳州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16-67061292),申请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 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详见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徐州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邳州市教育局负责及时通知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放弃报考资格。
4.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邳州市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由邳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指导。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 笔试成绩将在原报名网站上查询。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邳州市教育局负责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将通过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查询,因个人原因延误的,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通过。资格复审原则上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 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 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 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须于2025年8月15日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无工作单位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读院校盖章的空白未签原件;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就读院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的网签协议空白证明原件,附件4)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无工作单位承诺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 相应教师资格证;
提供相应学段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或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准考证或教师资格免试认定证明(注明学段、学科)的,须于2025年8月15日前提供签发日期为2025年8月15日前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 基层服务项目志愿者和服义务兵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原件和复印件按上述1-5顺序分开排列。所有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由资格复审组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邳州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按百分制以实际得分计算,并及时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体检、考察工作由邳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指导。
考试结束后,由邳州市教育局在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邳州市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告知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邳州市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邳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邳州市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予递补。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本公告由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个人原因延误的,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邳州市教育局0516-67061292
九、招聘工作监督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6288837
十、招聘工作举报
邳州市教育局0516-86626258,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6288538。
联系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附件1:邳州市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xlsx
/file/upload/202504/21/142808411.xlsx
附件2: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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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
http://hrss.xz.gov.cn/001/001004/20250421/62d4b441-b810-4d8a-8e6d-bce122a67649.html
邳州市教育局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