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都区部分公办幼儿园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用工)公告》规定,现将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登录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同时根据招聘公告要求,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保育员和后勤工作人员岗位报名成功者直接参加资格复审)。为做好资格复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拟进入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岗位面试人员、保育员和后勤工作人员岗位报名成功人员于2023年7月25日8:30-17:30到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二楼(盐城市盐都区虎踞路15号)提交下列材料并接受各招聘单位资格复审:
1.经考生本人签名的《盐都区部分公办幼儿园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幼儿园保育员资格证书(报考保育员岗位考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证明等资格初审时上传报名系统的材料。
二、相关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各招聘单位提出陈述申辩。对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被委托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考生)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书写的书面委托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特此公告。
附:1. 盐都区部分公办幼儿园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用工)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岗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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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盐都区部分公办幼儿园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file/upload/202307/25/144010861.doc
公告来源
https://www.yandu.gov.cn/art/2023/7/24/art_2611_4032921.html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