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解决校际之间教师队伍配置不够均衡的问题,经区委编委会同意,拟开展教育系统2022年教师交流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流岗位及人数
城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共计交流42个岗位(交流学校、学科及人数见附件1)。
二、交流对象及条件
1.交流报名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仅限乡村幼儿园),报名须经编制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交流考试;2021年经区教育局同意跟岗教师可参加交流考试。
2.交流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品行端正,严于律己,爱岗敬业,身心健康,无违反师德规范行为,未受过党政纪处分。报中小学教师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视同合格)。
(2)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均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幼儿园教师如无本科学历的,须承诺在3年内获取本科学历,在规定期限内未获取的,仍调回原编制所在单位)。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高学段的教师岗位,现高中教师不得报考小学、初中学段岗位。
(4)在我区中小学、幼儿园(仅限乡村幼儿园)从教满3年(含跟岗年限,2019年9月底之前任教)。
三、交流程序及方法
1.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204室)。联系人:俞小平,联系电话:0515-83512802。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经所在学校同意的个人申请报告(现任校级干部报名,须经区教育局同意;跟岗教师由跟岗所在学校出具意见)、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2年教师交流考试申请表(附件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学校);报考岗位,须填报清楚学校、学段、学科及是否服从调剂。
(4)资格审核:区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交流资格。
2.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
采取统一闭卷笔试方式。
(2)考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交流岗位主要考查报考学段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新课程基本理念,以及教材分析、教学设计、教学评析等能力。
(3)成绩总分:
中小学教师交流岗位笔试考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考试时间90分钟。
3.笔试成绩查询
阅卷结束后,在盐城市大丰区智慧云平台上公布参加交流人员笔试成绩,供本人查询。
4.选岗确定人员
中小学教师交流岗位依据笔试成绩,按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确定交流人员。同分者按以下顺序确定:①市学科带头人、市教学能手、区学科带头人、区教学能手依次优先;②学历高者优先;③教龄长者优先。
5.公示交流人员名单
拟交流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大丰区智慧云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6.办理调编等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交流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区委编办同意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7.岗位聘用
按考入学校(单位)岗位情况办理岗位聘用或兑现手续。
四、纪律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教师交流工作将在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15-83519028、0515-83512397。
本公告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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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
http://www.dfe.cn/Frontend/Notice/NoticeDetails/159?region=1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