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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信教师】连云港灌云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133名教师公告

2017-06-01 浏览次数:2607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灌云县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灌云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灌云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选岗表》(附件3,以下简称《选岗表》)。

二、资格条件

(一)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岗位要求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申办情况的证明。其中,部分岗位(岗位代码D21—D27)对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限户籍,往届专科毕业生限本市户籍,应届专科毕业生限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

(四)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1日至6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至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报名。

联系方式:0518-88852016。

(三)报名材料

请应聘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灌云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1份);

2.近期同底免冠2吋彩色照片2张,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大学成绩单;往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另须提供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D21岗位还需提供残疾人证;

4.应聘人员按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申办情况的证明;

5. 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表》(附件2)请从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yun.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D01—D09、D20—D27岗位核减的计划依次逐一调剂到D10—D14岗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由灌云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采用闭卷答题形式,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3.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于6月29日到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4.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内容:应聘中小学教师的分别为中小学高年级相应岗位学科内容,应聘中专校专业教师的为中职相应岗位专业学科内容。

2.面试形式:

(1)D15—D19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说课成绩×50%+技能测试×50%。

(2)D21岗位面试形式为手语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手语考核成绩×100%。

(3)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说课,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说课成绩×100%。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应聘人员凭身份证于7月7日到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时,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在灌云县教育局一楼大厅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相关信息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灌云县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应聘D01—D19岗位的人员,按每个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岗位情况详见《选岗表》(附件3)。选岗完成后,所有岗位经县人社、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签订聘用合同后,在灌云县教育系统工作不得少于5周年。如有违约,用人单位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期间,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正常,以便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

0518-88852026      灌云县教育局

0518-88810258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灌   云   县   教   育  局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附件1: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选岗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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