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马鞍街道幼教事业发展需要,经区教育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合同制员工18名。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编外幼儿教师岗位4名;
2、编外幼儿保育员岗位12名;
3、编外食堂厨师岗位2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教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2.有爱心,能保护好幼儿,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3.身心健康,无传染病史。
4.幼儿教师岗位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社保缴纳五年及以上者或区级以上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保育员岗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食堂厨师岗位年龄为50周岁以下。
5.户籍不限。
(二)专业条件
1.幼儿教师岗位:
(1)原则上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当年毕业于2017年8月1日之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保育员岗位:
(1)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2)从事育婴工作或持有育婴师等相关资质证书者,学历可放宽为初中毕业;
(3)入职后如能及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可转为幼儿教师岗位。
3.厨师岗位:
(1)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2)有一定的厨艺(持有厨师证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1.一经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试用期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试用期结束,经幼儿园考评合格后,幼儿园将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订;
2.工资按《六合区教育局幼儿教师管理办法》等规定计算,并交纳五险一金;
3.享受国家规定的所有节假日和工会福利;
4.可提供住宿(工作所在单位附近小区或者民房)。
四、应聘办法
1.应聘所需材料:填写《马鞍街道自用应聘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
2.材料交送时间:2017年5月2日起至2017年5月11日(星期六、日不休息)
3.材料交送地址:马鞍街道中心学校办公楼二楼(原马鞍镇政府大院内,乘631线至马鞍站向南50米,并请注明相应岗位应聘材料)。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聘用资格;
2.笔试:幼儿教师、保育员和厨师岗位,无论报名人数多少,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笔试(中心校将给每一位资格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复习提纲,试题在复习提纲中选取。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并按岗位招聘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应聘人员不达1:3,则按达拟聘名额比例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等,由中心校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按综合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岗位招聘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5.聘用:体检合格者由马鞍中心幼儿园进行综合素质审查,审查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6.本公告由马鞍街道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13915908991 李老师13912904095
电话:025-57590010
马鞍幼儿园编外应聘人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