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精神,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缺额,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现将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名单及总成绩予以公布:
请上述考生带好相关材料,于2017年4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27-1号)人事科327室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材料要求:①身份证原件;②2017年应届毕业生上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联或四联)原件;暂无法提供原件的,须提供情况说明(无法提供对应材料原件的原因)且在缴纳诚信保证金后,方可签订《协议》;③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上交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其中研究生学历还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
宜 兴 市 教 育 局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