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考生须知
发布日期: 2020-11-21 |
1.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6:15-6:30携带《考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主动到指定候考室签到并集中封闭。面试当日上午6:45之前未能到达指定面试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2.面试所需材料由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统一提供(《面试实施办法》中需要考生自备的除外)。考生不得将通讯工具、其他电子设备和与面试相关材料带入面试地点,如有携带,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其他随身物品按考场工作人员要求指定存放。否则以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3.工作人员于规定时间统一组织考生集中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过程中务必保持候考室安静。
4.每间隔10分钟,考生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按抽签序号有序进入备课室。除身份证、准考证、必备文具可以带至座位外,其他物品均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并将本人的两证放于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老师进行身份验核。备课期间考生之间不得交流。
5.考生40分钟的备课结束后,携带好本人随身物品,进入对应面试室,将物品放置于面试室门口课桌上。
6.考生进入面试室,只能报本人的抽签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评专家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信息,违者视同作弊,取消当年录用资格。
7. 面试结束后将教案交给评委老师,在面试室门口等待面试成绩通知单。考生领到成绩通知单(微课教学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单各一张),须确认签字。随后在宏志楼二楼西楼管理员处凭身份证领取本人手机,立即离开。
8.考生在候考室(技能测试等候室)内实行封闭管理,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耐心候考,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严禁与外界联系;考生候考期间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技能测试等候室)。考点将免费供应考生候考期间的饮水和午餐。
9.考生自觉遵守《2020年10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中关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点时请自觉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出示“行程卡”绿码、身份证、准考证,并自觉保持一米间距排队有序进场。
10.未尽事宜由教育局商人社局按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10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人员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一、考生在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允许参加面试。其中,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其它相应防控措施。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二、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面试当天报到时持”健康码”、“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以及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面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上述情形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考生及其同职位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面试时间由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另行安排。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在规定时间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应在面试前认真阅读和签署《2020年10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承诺人:
202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