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举行专场招聘会引进2021届优秀毕业生公告》和《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举行专场招聘会引进2021届优秀毕业生公告》精神,经研究,温州市教育局定于11月13日(周五)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体育馆举行专场招聘会,面向全国引进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武汉专场招聘会定于11月13日(周五)9:0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体育馆举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详见《2020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武汉专场招聘会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 公办学校报考条件依据《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举行专场招聘会引进2021届优秀毕业生公告》规定。
2. 民办学校报考条件依据《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举行专场招聘会引进2021届优秀毕业生公告》规定。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rss.wenzhou.gov.cn)及有关高校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2020年11月12日起,应聘人员可登陆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进行网上预报名。
(三)现场确认、资格初审、面谈、确定考核建议人选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要于11月13日上午9:00,携带个人简历、空白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生证明、综合考评证明(附件2)、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等,到招聘会现场和报考学校进行现场确认、面谈。在此期间,考生可更改报考岗位。
各学校根据资格初审、面谈情况,于11月13日下午1:00前确定考核建议人选,通知考核建议人选打印(填写)纸质报名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上锁定考核建议人选。开考比例(即确定为考核建议人选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一般为3:1;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开考可以为2:1;同一学校同一岗位需求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开考比例一般为2:1;不足上述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市人社局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但实际开考比例必须高于1:1。其中,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岗位当天接受报名、面谈,但不锁定考核对象。
已被锁定为考核建议人选的考生,不可更改报考岗位;未被锁定为考核建议人选的考生,可更改报考岗位。
(四)资格复审、确定考核人选
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确定最终考核人选,并通知参加考核的考生。考核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数。
(五)考核
考核时间、考核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其他告知事项
1. 本补充公告未说明事项根据报考学校类别不同,依据《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举行专场招聘会引进2021届优秀毕业生公告》或《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举行专场招聘会引进2021届优秀毕业生公告》执行。
2. 本补充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0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武汉专场招聘会岗位一览表
2. 综合考评排名证明
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举行专场招聘会引进2021届优秀毕业生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