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6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暨面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8-18
根据《2020年8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简章》的要求,报考2020年8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入围并且资格复审合格还须参加面试。面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规范、有序做好面试工作,现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面试报到时间
2020年8月20日(周四)上午7:00
二、面试疫情防控要求
面试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面试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面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允许参加面试。其中,面试前14天内有湖北省、北京市、新疆乌鲁木齐市、大连市等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属设区市)非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参加面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面试地点
扬州育才实验学校(扬州市南河下178号)
四、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
五、计分方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纪律监督
为严肃纪律,规范实施,面试工作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广陵区纪委监委:0514-12388
广陵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365575
广陵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2097858
八、其他
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http://gl.yangzhou.gov.cn/glrsju)、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教体局专页(http://gl.yangzhou.gov.cn/gljyj)等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面试成绩,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2020年8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简章》规定执行。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87340553
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0514-87365503
附件一:
2020年8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file/upload/202008/19/200632181.xlsx
附件二:
2020年8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面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 州 市 广 陵 区 教 育 体 育 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