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08-11 |
一、考生报名成功后即应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于笔试当天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居住在江苏省外的考生申领“苏康码”时,可在“到江苏居住地区”和“到江苏后详细地址”栏中填写招聘单位地址或来苏后拟入住地址等)。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笔试前14天内有湖北省、北京市、新疆乌鲁木齐市、大连市等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属设区市)非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二、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笔试当天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向报考单位报告,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笔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同放弃笔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面试预计在笔试后一周左右进行,自笔试结束后请考生尽可能避免跨省旅行,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有新发本土病例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且返回后要按照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文件,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应聘人员点击“打印”按钮,即代表作出以下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2020年8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应聘人员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保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