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7-27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2.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春阳实验小学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请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的报考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相关复审材料,至无锡市新吴区春阳实验小学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试。
2.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未按时补交相关复审材料的,视为放弃第二阶段考试资格。
3.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
4.如出现以上2、3中所述的情况,将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7月29日下午15:00—17:00前在同一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再顺延。
5.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审核,代审人务必携带好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考生身份证原件无法携带,可带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代审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报考人员签署的资格复审委托书。
三、复审材料要求:
(一)2020年应届毕业生
1、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如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可暂用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复印件代替,报到时必须提供原件)。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提供教育部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生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院系公章)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有)
6、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有)
7、承诺书(见附件3,手写签名)
(二)2019年应届毕业生
1、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提供教育部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承诺书(见附件3,手写签名)
(三)有教学经历的教师
1、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提供教育部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有)
7、现任职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现单位在职证明原件(须注明任教学科学段及任教时间)*此项材料须证明考生具有一学年及以上与报考岗位相符合的学段、学科教学经历
8、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公章)
9、承诺书(见附件3,手写签名)
以上提供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进入第二阶段考试资格。
四、其他
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初定7月3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请关注新吴教育网(http://www.xwzhjy.com/)或“新吴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考试公告。
附件1:2020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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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7日